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49)

时间: 2024-04-20 07:46:58 |   作者; 凯发k8娱乐唯一官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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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行情报价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每时每刻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产量增加时,单位产量上摊销的固定成本会减少,单位可变成本不变,总成本减少。

  工程量增加,建筑设计企业会要求减少单价,工程量减少,实施工程单位会要求增加单价。

  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的,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

  (1)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建筑设计企业不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要求建筑设计企业继续履行的前提下,可要求建筑设计企业为此支付利息。

  (4)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对付款时间没约定的,下列时间为应付款时间: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

  (4)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单位做竣工结算审核。

  (5)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双方对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单位的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申请调解。

  (2)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的,可按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